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对关爱精神康复医院作出暂缓校验的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医疗机构校验信息
暂缓校验期间内,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除急救外,不得开展门诊业务、收治新病人,如违反上述规定,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将依法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暂缓校验期间内,该医疗机构若有违规行为,可向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或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手写)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签章,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加盖单位签章的,一律不予受理。
2、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3、地址。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A栋717室。
4、联系电话。020-32363360;电子邮箱:hpyz@gdd.gov.cn。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