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李波
二、案由: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三、听证会举行时间:2023年12月12日14时30分
四、听证会举行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702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綦兴旺、林荣青;联系电话:82116782、82112192
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23年12月8日前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本机关办理参加听证会手续;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
特此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