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指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委托广州市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于2023年10月19日对长岭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进行了2023年度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2日。服务机构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家庭经济核对和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地址:白云区景云路42号,电话:62839904)提出复评申请。
根据《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指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委托广州市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于2023年10月19日对长岭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进行了2023年度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2日。服务机构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家庭经济核对和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地址:白云区景云路42号,电话:62839904)提出复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