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各部门、镇属各事业单位、各村(社区):
经镇党委会仪研究决定:
刘贤保同志任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新龙镇执法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其原九龙镇执法三队副队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委员会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