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广州市黄埔区商务局 广州开发区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商务局 广州开发区商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国内大循环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2020年8月21日,我区印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国内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措施》部分政策条款兑现的具体条件和要求,释放政策红利,推动全区的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等各项事业,我局制定相关政策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确保《措施》部分政策落地落实见效,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二、主要思路
《实施细则》围绕头部直播电商企业或机构扶持、直播电商示范企业、基地(园区)扶持、支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扶持、发展新经济新业态扶持四个条款给予扶持。
三、主要制定内容
《实施细则》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内容为政策依据、三个前置条件、关于承诺书的规定、不适用的企业情形等。
《实施细则》第五条至第六条明确了头部直播电商企业或机构扶持扶持条件和奖励标准、明确了每家企业或机构只可领取一次、明确了地方经济发展贡献数据的来源、明确了本扶持不与本区其他扶持政策中与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挂钩的扶持同时享受。
《实施细则》第七条明确了直播电商示范企业、基地(园区)扶持扶持条件和扶持标准。
《实施细则》第八条明确了支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扶持扶持条件和扶持标准,明确了名单来源,明确了申请扶持时间。
《实施细则》第九条明确了发展新经济新业态扶持扶持条件和扶持标准。
《实施细则》第十条至第十九条明确了申请时间及要求、审核流程、从高不重复原则、扶持标准根据认定等级提高对应提高原则、各企业类别的判断依据、有关表述的解释说明、小数点问题、预算方式、资金划拨方式及有关事项、货币单位相关解释、资金安全与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