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培训大会,宣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邀请固体废物管理专家解读剖析新法新规和典型案例,区内危废产排和处置单位150家工业企业近200余人参加。
培训会上,专家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解读,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厂特大爆炸事故和黎巴嫩硝酸氨爆炸事件进行剖析,并对企业有关疑问进行答疑解惑。
据区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以往日常检查中偶有发现,个别企业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及工艺流程未上墙,应急预案、演练、培训制度落实不及时,危险废物超期贮存未申报,存在环境污染事故风险隐患等问题。
9月1日即将实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法律责任专章进行了扩充完善,强化了生产者的主体责任,强调固体废物产生者是固体废物治理的首要责任人,加大了对固废管理不规范的处罚力度,增加了企业的违法成本。最高可罚至500万元,同时也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执法措施,将震慑和打击危废管理不规范各类违法行为。
会议强调,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新固废法,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确保环境安全;要认真主动学习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的新法规、新政策,切实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履行主体责任,建立管理责任体系,确定专人专抓,做到“四个明白”,即明白固体废物的种类、生节点、危害和处置去向;对安全隐患要严防死守,警钟长鸣;要开展自查,立行立改,为新固废法实施后的监督检查做好准备、打好基础。
参会企业表示,此次培训的内容贴合日常管理需求,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对新固废法的认识,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能力,同时强化了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供稿:杨文芝 罗江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