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委托广州市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于2023年11月9日对大沙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及社区(村)颐康服务站进行了2023年度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1日。服务机构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服务委托方提交复评申请。
黄埔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20日
根据《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委托广州市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于2023年11月9日对大沙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及社区(村)颐康服务站进行了2023年度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1日。服务机构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服务委托方提交复评申请。
黄埔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