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全面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加快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培育一批高素质的农业人才队伍,助力黄埔区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2021-2025年)>》以及《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埔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黄埔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实施黄埔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要求
(一)培训任务:2024年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为1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50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50人。
经营管理型:计划举办农业创新创业相关培训班,参训人员以区内新型经营管理主体带头人和创新带头人为主,包括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等人员,提升培训对象对乡村振兴事业等的创业创新能力。
专业生产和技能服务型:计划开展农村电商培训班,主要培训农产品电商推广营销等互联网新业态内容,提升培训对象利用互联网特别是直播、短视频的营销技能,提升技能服务与创业创收的能力水平。
具体培训方向及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修改。
(二)培训资金:45万元。经营管理型50人按人均6500元补助,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50人按人均2500元补助。
(三)学时要求:1.经营管理型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
1.具体培训学时见下表:
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
2.培训模块要求:
第一模块为综合素养课教学。综合素养课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培训机构要组织经营管理型学员到省内高校(华南农业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佛山科技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东省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等)参加学习,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圆农民大学梦。课程安排按照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由黄埔区农业农村局与培训机构商榷。任课老师授课需有PPT课件,精品课程要提供全程录像资料。
第二模块为专业能力课教学。专业能力课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电商网红、绿色发展等课程。培训机构要组织经营管理型学员到2个市级以上电商基地(企业)参观、交流、学习,为学员提供农产品电商销售和融资对接平台,并聘请专家就地讲授2门及以上农产品电商销售专题或农业企业融资专题课,提升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的销售、运营和创业创新等水平。
第三个模块为能力拓展课教学。能力拓展课由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自行设计。培训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培训。培训机构要组织经营管理型学员到2个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合作社、家庭农场、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实训基地、田间学校、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并聘请专家就地讲授2门及以上现代农业经营管理专题课,让学员学习和借鉴成功的乡村振兴企业生产经营模式,提升创业创新青年从事农业的信心。
(四)培训资金:培训资金45万。主要用于课堂教学培训及实训、专家验收费用、学员参观交流、聘请师资、信息化手段利用、技能鉴定、购买制作认定证书、互联网或公众号等媒体信息宣传工作以及相关管理工作等一切培训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农民参加学历教育的学杂费补助。
(五)完成时限: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所有培训工作,并于一个月内完成全部验收工作。
二、培训机构申报条件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机构要符合以下条件:
1.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综合类)。
2.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非自有场所的需提供场地合作协议)。
3.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提供与涉农高校、基地的合作协议,基地资质证明)。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5.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6.未按期完成上一年培训任务或上一年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不能承担本年度的培训任务。
三、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5日。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有意愿承担黄埔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请根据自身情况,参考综合评分表,形成详实的申请报告。报告材料要精简、重点突出,参考目录如下:基础条件、师资情况、保障措施、前期招生动员方案、培训经验、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宣传带动示范及延伸服务能力、过往培训突出业绩及经历证明等。所有材料按顺序盖章装订并密封,一式3份。
(二)遴选评审。我方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分,评分最高者中标。如遇总分数相同的情况,采取抽签的形式确定中标单位。
(三)公示备案。黄埔区农业农村局将遴选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遴选机构确定为黄埔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同时,将遴选结果上报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五、其他说明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分拆。必须3个以上省级以上综合类示范基地的培训机构报名,方可组织评审。
(二)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由黄埔区农畜牧业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请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需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版遴选材料(扫描件请同步发至邮箱4460303@qq.com),于2024年3月26日12:00时截止收取材料。
收件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农畜牧业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收件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708。
联系人:陈康旭,020-32280439。
附件:综合评分表
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