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一、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三、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或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四、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五、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六、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七、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八、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九、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十、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区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州市黄埔区档案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
管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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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87号A2栋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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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档案局
2024年3月26日
附件
广州市黄埔区档案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本单位共有“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批”、“延期移交档案审批”2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批”事项已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服务网);“延期移交档案审批”事项于2022年9月新增,截至目前省级相关部门尚未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服务网)统一进驻该事项。2023年我局行政许可申请量均为0。
(一)依法实施情况。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档案条例》实施行政许可。“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属于跨层级实施事项,许可对象为符合携带、运输或者邮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申请的单位或个人。申请人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请,通过邮寄、到现场等方式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本单位立即出具《档案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并在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涉及的档案数量、内容、成份、级别等完成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市档案局,同时短信通知申请人初审结果。市档案局审查通过后报省档案局。省档案局向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申请人出具许可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档案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出具《档案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该行政许可事项法定办结期限为30天,我区承诺办结期限为1天,办理时限压缩96.7%。针对“延期移交档案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本单位将在其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服务网)后,第一时间完善、发布相关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要求。本单位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情况,无需清理、修改、完善的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
(二)公开公示情况。本单位“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办理流程以及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填写示范文本,办理事项咨询、监督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电话、详细地址均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广州市黄埔区档案局网上服务窗口向公众公开公示,该网页同时公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和结果。针对“延期移交档案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本单位将在其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服务网)后,第一时间公示公开相关要素。
(三)监督管理情况。2023年,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批”、“延期移交档案审批”均为零申请,暂未开展监督检查。为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业务,本单位定期对标上级档案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办理事项的相关要求,及时更新政务服务网行政许可办理事项指南,做到标准明确、办理有据可依。2023年,本单位未发现违反行政许可的情况,行政审批过程中无被投诉举报及处理情况。
(四)实施效果情况。2023年度,本单位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动行政许可办理流程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行政相对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五)创新方式情况。为提高办理效率,更好地为民服务,本单位“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可网上办理,该事项法定办结期限30天,我区承诺办结期限为1天,办理时限压减约96.7%,在受理及初审环节减少申请人等待的时间。
(六)推行标准化情况。本单位严格按照上级档案主管部门及区政务服务事项有关工作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档案条例》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实行标准化管理,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办事指南》。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无中介服务机构。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2023年,本单位行政许可申请量为0,暂无问题和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下一步,本单位将结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贯工作的开展,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以标准化促进档案行政许可规范化;持续优化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完善档案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途径,提升办事群众、企业满意度;持续加强业务培训,不断强化档案队伍建设,提高业务工作水平,持续做好档案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附件:广州市黄埔区档案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表
附件
广州市黄埔区档案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