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一)请来访群众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二)请自行准备好信访材料,简明扼要反映诉求,并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三)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请推选不超过5名代表参加面谈;
(四)遵从工作人员的指引,认真填写《来访登记表》,自觉候访,工作人员将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安排接访;
(五)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请依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
(六)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七)如事因工作冲突时间调整,另行通知;
(八)咨询电话:82512583(黄埔区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