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大鹏职业培训学校:
我局于2024年4月12日受理你校提交的变更校长行政审批申请,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设立、变更等办事指南》规定的条件,我局作出准予你校变更校长的决定,现校长变更为:柯丹霞。其他许可事项及办学类型、层次不变。
如果你校对本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电话:82378878)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电话:37890836)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
(承办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专业技术和职业能力发展中心,联系电话:82086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