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现转发《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于2024年2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至黄埔区商务局(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b栋322),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广州市黄埔区商务局
2024年1月3日
(联系人:李浩锐,联系电话:82111596)
各企业:
现转发《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于2024年2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至黄埔区商务局(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b栋322),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广州市黄埔区商务局
2024年1月3日
(联系人:李浩锐,联系电话:82111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