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
为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根据《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3〕42号)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区积极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培育工作。前期经省商务厅审核,共确定我区20家企业成为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试点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试点企业培育精准性、针对性,推动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应试尽试、愿试尽试,现我市对试点企业名单复核,并在充分尊重企业意愿的基础上,推荐本地内外贸业务均有开展的代表性企业、有拓展国际市场潜力的内贸流通企业、有意愿拓展国内市场的外贸企业、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作为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试点企业。请区内有意愿的企业在2月21日前与区商务局联系。
专此通知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3〕42号).pdf
广州市黄埔区商务局
2024年2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潇聪,82118740;林耀娣,8211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