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打造“来了就办,一次搞掂”行政审批品牌,推动我区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再提速,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台《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信任审批实施办法》,全面推行审批、监管、信用“三联动”的新型审批模式,充分发挥信任审批在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面的关键作用,打造“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成本最低”的审批样板。
一是全地域实现信任审批。信任审批适用范围覆盖到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全域,惠及全区域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
二是全流程实现信任审批。纳入信任审批的事项要求不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对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影响较小,且申请材料或技术标准比较简单,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可以达到事前审批管理目的。纳入信任审批事项的目录清单涵盖企业投资建设领域的30个事项,信任审批模式在企业筹建全流程审批事项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是分类别实施信任审批,明确全信任审批、非核心要件式信任审批和要件后补式信任审批三种类型信任审批,并推出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全流程“信任审批事项目录”清单。
四是制定信任审批的实施原则、方法和措施,针对每种类型信任审批,制定相应的标准化实施细则,且企业可自主决策是否参与信任审批。信任审批全面施行后,将切实解决企业在审批申报过程中经常面对的由于材料不齐全无法顺利申报从而延误动工的问题,企业所提交的资料可最少减少至1份,全信任审批承诺办结时限可压缩到1个工作日以内,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速度将进一步提升。
此外,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还通过实行“信任审批事项目录”动态管理机制、全面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把事中事后监管、诚信管理档案作为信任审批方式得以有效运作的支撑点,推动行政管理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向“宽审批、严监管”,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