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4日10时30分左右, 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4号龙门吊附近,王XX、郑XX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违规站在高度约2.8米的叉车货架上进行安装电缆转盘作业。在安装过程中,未选择合适的吊具和吊索,而冒险使用绳子捆绑并起吊电缆转盘。绳子突然断裂,王XX、郑XX随电缆转盘一同从高处坠落,王XX头部着地颈部骨头断裂,当场死亡,郑XX手部骨折,受重伤。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二十条的规定,由区安全监管局牵头成立了事故调查组,成员由区安全监管局、区监察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广州港务局黄埔分局、穗东街道办事处、区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并邀请区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书,并报区政府审批。黄埔区政府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书,并予以结案。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对该起事故处理情况公告如下:
一、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编写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存在缺陷,未能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的规定;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能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在从事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时,未落实现场专门的安全监护人员,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广州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议由黄埔区安全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秦XX(男,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其作为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对公司全面负责,秦XX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督促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议由黄埔区安全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秦XX予以行政处罚。
林XX(男,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劳安部经理),其作为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未能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能及时排查公司长期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和督促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责成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对林XX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理情况报黄埔区安全监管局。
区XX(男,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安全员),其作为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管理人员,未能及时排查公司长期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和督促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责成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对区XX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理情况报黄埔区安全监管局。
王XX(男,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电工主管),冒险违章作业并违章指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和主要的责任,鉴于其本人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其相关责任。
郑XX(男,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机修工),冒险违章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和主要的责任,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责成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对郑XX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理情况报黄埔区安全监管局。
陈XX(女,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叉车司机),使用叉车违章载人升降,违章使用货架违章载人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责成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对陈XX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从重处分,处理情况报黄埔区安全监管局。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吊销陈XX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内部通报此次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进行整顿反思,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加强管理工作。
(二)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应进一步核查本单位的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尤其是编写的叉车安全操作规程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要求,比如应当符合《三菱重工叉车操作和保养手册》的技术要求。其它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也应进一步核查,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更新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及时对员工开展培训和教育。
(三)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状况的检查工作,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五)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应进一步加强高空作业、起重吊装等作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安排工作的时候,应同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派安全管理人员到场监护,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六)港口码头的行业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港口、码头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港口、码头相关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