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6日5时32分04秒,在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鱼珠东路3号广东广物物流有限公司鱼珠分公司集装箱4号地磅上,喻太金(男,53岁,河南信阳人,深圳市华信达货运有限公司集装箱拖车粤BM1733司机)从地磅上车时,从粤BM1733驾驶位摔落至地面,因头部撞地受伤,后送医院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二十条的规定,成立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事故调查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书,并报区政府审批。黄埔区政府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书,并予以结案。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对该起事故处理情况公告如下:
2016年11月26日,喻太金驾驶“粤BM1733,粤AP562挂”到广东广物物流有限公司鱼珠分公司,凌晨5时22分左右,喻太金在广东广物物流有限公司鱼珠分公司集装箱4号地磅上办理相关手续,过磅打单员胡晓敏要求喻太金提供驾驶证,喻太金当时没将驾驶证带在身上,于是喻太金返回车辆驾驶室去拿驾驶证,喻太金在拿驾驶证的过程中,5时32分04秒,喻太金从粤BM1733驾驶位摔落到地面,头部着地受伤,随后喻太金被送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东院进行抢救。
2016年11月30日,应喻太金家属的要求,由喻太金的儿子喻福涛签字自动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东院出院。喻太金乘坐救护车在转院到湖北协和医院途中,于12月1日凌晨5点半左右,在湖北省黄石市附近死亡。12月26日,喻太峰向鱼珠街安监中队提交了喻太金的《注销证明》,变动类别:死亡注销,表明喻太金已经死亡。
综合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调查组遵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一致认定这是一起因意外而造成的生产安全非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