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4日上午10时许,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水西村,由湖北天浩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凤凰山隧道工程TJ-07合同段萝岗互通水西村大桥工地发生一起事故,广州盛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人古少明在拆除水西村大桥右幅第三联现浇箱梁(6#墩)外侧模板过程中不慎高处坠落,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令)等相关规定,广州市黄埔区安全监管局(广州开发区安全监管局)牵头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形成《“11·04”湖北天浩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凤凰山隧道工程TJ-07合同段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并报区政府批复同意。
广州市黄埔区安全监管局(广州开发区安全监管局)按照区政府的批复,督促相关单位做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现将本次事故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发生原因
(一)直接原因
古少明安全意识淡薄,操作行为不规范,导致高处坠落。
(二)间接原因
1.古少明没有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
2.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不强;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
4.作业现场施工方案不完善。
二、事故性质认定
本次事故是一起作业人员没有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一)广州盛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教育督促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总承包公司(湖北天浩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在模板拆除时设置统一指挥,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广州市黄埔区安全监管局(广州开发区安全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湖北天浩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允许高处作业人员在自己搭设的未固定的构件(方木)上从事拆模作业,未对高处拆模危险作业制定专项方案,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广州市黄埔区安全监管局(广州开发区安全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三)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在监理过程中未及时制止广州盛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经监理审批施工,未督促湖北天浩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制定高处拆模的专项方案,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情况,未核查高处作业人员的高处作业资质,未派专人建立安全监理台账,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广州市黄埔区安全监管局(广州开发区安全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四)古少明,男,广州盛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拆模工人,未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自身安全意识淡薄,未正确系挂安全带,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五)张壮昌,男,广州盛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未教育督促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总承包公司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在模板拆除时设置统一指挥,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广州市黄埔区安全监管局(广州开发区安全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六)饶昌学,男,湖北天浩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凤凰山隧道工程TJ-07合同段的项目经理,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公司存在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高处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允许高处作业人员在自己搭设的未固定的构件(方木)上从事拆模作业,未对高处拆模危险作业制定专项方案,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广州市黄埔区安全监管局(广州开发区安全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七)陈其凡,男,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凤凰山隧道工程TJ-07合同段的安监部主任,在管理公司项目实施监理的过程中存在未督促湖北天浩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制定高处拆模的专项方案,未如实记录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未核查高处作业人员的高处作业资质,未派专人健全安全监理台账,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对陈其凡作出处理,处理结果书面报广州市黄埔区安全监管局(广州开发区安全监管局)。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为吸取本事故的深刻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结合本次事故的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广州盛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训,对所有作业人员通报本次事故。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相关责任人要给予批评教育,并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2.应严格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遵守总承包单位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细化岗位安全管理规定。
3.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杜绝违章冒险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湖北天浩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1.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训,并将本次事故在全公司进行通报。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并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2.应严格履行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分包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细化现场施工方案,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制止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
3.组织具有专业安全评价资质的安全服务机构或专家对施工项目安全进行全面评估,严格落实相关整改要求,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三)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训,并将本次事故在全公司进行通报,提升监理人员的事故防范意识。
2.应加强履行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严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程监理相关制度。
3.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督促监理人员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