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对律师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区司法局于2019年8月20日至8月22日,指派局内素质过硬、办案经验丰富的干警前往福建省泉州市对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上诉人林某等5人犯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全程庭审旁听,对我区律师庭审辩护进行现场监督。
7月17日接法院告知函后,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由局长乐鸿带队,会同分管副局长、律师工作管理科人员约谈我区辩护律师,提醒律师要尊重法庭、遵守法庭纪律,遵守出庭时间及其他程序性规定,并告知律师区司法局将派员参加庭审旁听。
开庭前,区司法局旁听人员再次向我区辩护律师重申法庭纪律及律师执业纪律。庭审期间,区司法局旁听人员对辩护律师在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发表的辩护意见、代理表现、承办案件的态度及庭审效果等进行旁听监督,未发现辩护律师有违法违规情况。
此次区司法局派员旁听我区律师办理涉黑案件的庭审活动,充分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监督制度,确保律师严格遵守执业纪律,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有效推动扫黑除恶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