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成立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定期开展专题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区工作部署,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省委、市委、区委保持同频共振,牢树“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宣传形式多样,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我区劳动关系领域呈现在建工程项目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多、异地务工人员多、企业及建设工程规模大的特点,在这样的背景下,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为契机,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截止目前共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一万余份,并通过开通扫黑除恶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张贴宣传栏等多渠道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和信息收集工作,多管齐下,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全面开展排查,确保线索有序移交。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为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局领导多次组织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实现工作重心前移,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和人力资源市场整顿工作开展,对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的工地和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全面主动排查,定期开展扫黑除恶舆情信息研判,确保工作有序,积极摸排暴力欠薪涉黑涉恶线索,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置,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做好部门协同,不断强化行业监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与区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单位加强沟通协作,准确把握“行业清源”整治要求和部门责任,坚决把整治行业乱象与倒查监管责任结合起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行业清源”行动的要求,对我区企业、建筑工地深入开展用工排查,严查是否存在恶意欠薪、恶意竞争等涉黑涉恶势力线索,加大对恶意使用残疾人、未成年人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建筑工地工人实名制、工人工资分账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保障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用工管理等机制;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广泛搜集涉黑涉恶势力线索,切实保护好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