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础。新时期我市妇幼健康面临新的挑战。出生缺陷不仅严重影响儿童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而且影响人口健康素质。随着生育政策调整完善,生育需求逐步释放,高危孕产妇比例有所增加,保障母婴安全压力增大。生育全程服务覆盖不广泛,宫颈癌和乳腺癌高发态势仍未扭转,儿童早期发展亟需加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还存在差异,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有待提高。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是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维护生殖健康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从源头和基础上提高国民健康水平。
行动目标:
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及以下和2.8‰及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8‰及以下和4.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2/10万及以下和10/10万及以下;产前筛查率分别达到75%及以上和85%及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9%及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9%及以上;严重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耳聋、神经管缺陷、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分别达到90%以上和98%以上;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筛查覆盖率分别达到80%及以上和90%及以上。提倡适龄人群主动学习掌握出生缺陷防治和儿童早期发展知识,主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倡导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6个月以上婴儿适时合理添加辅食。
行动措施:
1.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以区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和儿童专科医疗机构建设为重点,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妇产儿童专科医疗机构和综合性医院的产科、儿科建设,以各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为抓手,提升产科、儿科专科诊疗水平。综合性医院着力加强妊娠合并症处置、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重点提升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分娩量较大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妇产医院着力加强产科亚专科(如孕期营养、孕产期心理保健等)和新生儿科建设,逐步建立产科重点专病医疗组。打造妇幼保健联合体,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网络的合作力度。实施儿科医疗建设经费补助项目,加强儿科、产科、助产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增强岗位吸引力。
2.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落实《广州市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转发关于广东省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卫函〔2018〕1263号),以生育全程妇幼相关公共卫生项目为抓手,以项目促能力,大力推进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褥期保健、儿童保健、科学避孕等工作,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服务。
3.大力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加强对新婚、备孕夫妇的宣传与引导。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大力开展区域妇幼健康教育工作,鼓励从事妇幼健康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开设孕妇学校的基础上,应用微信公众号、网络课堂等新媒体,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结合妇女节、儿童节、母亲节等重要时点或主题宣传日,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母婴安全、母乳喂养、出生缺陷疾病预防、地中海贫血防控、儿童视力防控科学知识等为重点,开展妇幼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做好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产后避孕服务,提高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可及性。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避免准备怀孕和孕期、哺乳期妇女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推动在公共场所建设母婴设施。
4.实施出生缺陷防治行动。统筹资源配置,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及妇女儿童专科医疗机构为骨干,大中型综合医院和相关科研院所为支撑的出生缺陷防控网络。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项目,从孕前、孕期、产后三个环节进行干预,加强筛查阳性病例的随访、确诊、治疗和干预,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为生育困难的夫妇提供不孕不育诊治,指导科学备孕。全面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和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项目,加强筛查阳性病例的随访、确诊、治疗和干预,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各区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区级出生缺陷干预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发挥区域技术支撑和管理协调作用。
5.规范实施孕产妇风险评估及新生儿病房分类评估工作。实施《广州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实施办法》,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5项制度。加强区域重症孕产妇、重症儿童救治体系建设,完善多学科联动机制,强化救治会诊、转诊等工作机制,建立快速转运通道。按照《广州市新生儿病房分类评估标准》,进一步推进助产机构新生儿病房建设。孕产妇和新生儿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医疗救助补助政策。
6.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规范开展新生儿访视等儿童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健全0~6岁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实施婴幼儿喂养策略,创新爱婴医院管理。对早产儿进行专案管理。引导儿童科学均衡饮食,加强体育锻炼,实现儿童肥胖综合预防和干预。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以肺炎、腹泻、贫血、哮喘、龋齿、视力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等为重点,推广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适宜技术。
7.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建立市级儿童早期发展评估中心,充分发挥国家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引领带动作用,指导各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加强内涵建设,推进和创新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开展儿童早期发展适宜技术培训,提高基层人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结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动儿童早期发展均等化,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加强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儿童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普及心理咨询和治疗技术在临床诊疗中的应用,提高儿童智力障碍、孤独症等心理行为问题和常见发育行为障碍的筛查、识别、处置能力。依托妇幼服务网络,建立市区两级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建立并逐步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8.做好妇女健康管理和重点健康问题干预工作。提高生殖健康意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扎实开展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结合实际推动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继续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尽快实现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目标。积极开展女性青春期、生育期、更年期、老年期保健等相关服务,规范产后避孕服务。
9.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中的作用。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儿科、妇科建设,区级以上公立中医院开设儿科(或儿科病房)、妇科,市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设中医儿科、妇科,三级儿童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儿童医院应当设置中医儿科,区级以上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儿童医院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方法,开展中成药合理使用培训,促进孕产妇和婴幼儿安全应用中药。加强危急重症中西医临床协作,提升疑难病、急危重症诊疗水平。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推广应用中医防病保健方法,扩大中医药在孕育调养、产后及儿童保健等方面的作用。区域中医医院指导区域内婚前孕前检查机构、孕妇学校、儿童保健科做好中医药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区域内孕妇学校、儿童保健科组织好治未病系列课程,加强治未病知识普及;指导区域内医疗机构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开展中西医结合诊疗和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病愈防复的中医治未病三级防治工作。
10.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基于广州市全民健康平台大力推进广州市妇幼信息系统建设。按要求与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对接,推进妇幼健康数据与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等互联互通,引导接入于广州市全民健康平台的医疗机构通过接口方式将医院的产检、产前筛查、分娩等妇幼健康有关数据推送至市妇幼信息系统,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推动广州地区婚前、孕前、孕产期、儿童保健各环节的妇幼健康信息全市数据集中、数据共享,强化妇幼健康数据的整合、挖掘、分析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