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园区循环改造)补助清算资金的通知》(穗财建〔2020〕101号),现将 2021 年中央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试点 - 园区节能改造)资金 8,497万元转下达给你局,用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列2021年度 “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二、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10 号)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并做好绩效目标监控,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专此。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园区循环改造)补助清算资金的通知.pdf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