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局,开发区医院: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二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预〔2022〕26号,附件1)要求,现将第二批支持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1,397万元转下达开发区医院,纳入开发区医院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一般公共预算科目“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功能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上级要求,该专项资金用于弥补市县政策性减收,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促进县区财政平稳运行。现将该笔财力补助资金分配给开发区医院,用于生物安全产业园区配套医疗项目开办费,同时收回在预留区域发展资金中已安排的相同额度的区本级资金。
二、该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得用于建设各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等支出。
三、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四、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收文3日内提交《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二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预〔2022〕2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