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穗财保〔2022〕58号,附件1),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5.2424万元转下达你单位,纳入你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列2022年“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功能科目(附件2)。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保持不变。请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
二、请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加强对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建立资金管理台账,加强资金拨付的时效性、公开性、透明度,将资金按月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收文3日内提交《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pdf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