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黄埔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清算资金的通知》(穗财教〔2023〕58号),现转下达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清算资金共8.241万元,其中,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免学费资金)4.641万元,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助学金资金)1.2万元,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国家奖学金资金)2.4万元,支出列“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科目,详见附件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补助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文件和《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粤财规〔2021〕1号),确保学生资助系统报送的数据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中职学生资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同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请严格按照粤预函〔2021〕1号、财办〔2020〕29号、财监〔2020〕13号文等有关直达资金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请你单位落实项目管理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前谋划,做好直达资金支出计划。助学金资金和国家奖学金资金属于惠企利民资金,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划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三、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中职教育免学费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109-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A0110-中职教育免学费”,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3〕60号文要求专款专用,据实列支,做好经费使用跟踪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同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收文3日内提交《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