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29号)、《关于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库便函〔2020〕387号)等文件的规定以及上级转下达资金文件通知,我局按规定在收到资金文件3个工作日内将指标信息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并将相关预算指标下达你单位,请你单位按照资金下达文件规定,落实项目资金主体监管责任,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日常监控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请你单位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根据相关政策及规定,请你单位建立直达资金台账,落实定期报告和定期对账机制,及时梳理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直达资金今年形成100%支出,并在资金支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支付信息反馈至我局。
专此。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