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穗财社[2023]20号,见附件),现转下达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3,185万元,此项资金支出请列入“20807就业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社[2019]12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请你单位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你单位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此次下达的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确保惠企利民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严格按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专此。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