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4〕6号,附件1),现将2024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43.49万元转下达你部门,具体项目、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此次下达的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9其他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保持不变。
三、请你单位根据直达资金支持的单位和受益对象信息,建立实名台账,确保资金发放信息准确合规,发放有依据,去向可追溯。
四、此项资金纳入“三保”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A0403-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在数字财政系统中下达“三保”标识的指标,不得随意增加、删减和修改,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五、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收文之日起三天内提交《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