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10月28日,广州市区级专项巡察第5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巡察,2022年11月9日,反馈了专项巡察意见,共指出9类10项问题。我局党组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了33项细化整改措施。综合巡察整改审核意见反馈,整改已完成7个、基本完成3个,整改完成率100%,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根据规定公布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职责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本次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分别召开了区级专项巡察情况反馈意见通报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区级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会和区级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深刻反思、剖析原因、主动认领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坚持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全面推进“三农”工作发展。
(二)强化责任分工。局党组印发了《关于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问题整改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统筹协调,对反馈9问题认真梳理,通过建立整改台账、细化工作分工、落实专人跟进、改进工作方法等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巡察整改任务。
(三)聚焦成果转化。局党组每月研究一次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坚持把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实整改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着眼治本,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形成“长久立”工作管理机制,切实避免“屡督屡犯”“边改边犯”“改后再犯”,充分发挥出成果效应,有力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发展。我局通过印发《黄埔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黄埔区“三村”创建提升整改方案》《黄埔区农业农村局深化文明村(社)创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工作方案,深化文明村(社)创建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全面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通过修订《广州市黄埔区乡村振兴专项引导资金使用指引》,进一步强化项目申报,统筹资金分配,优化资金使用流程,细化资金监管职能;通过制定《黄埔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办法》和《黄埔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细则》,让相关管护单位更清晰管护工作程序,确保农田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建后管理和养护,使其持续发挥效益;通过对合同不规范情况立行立改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合同定期备案,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合同规范化管理;通过修订《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办法》《广州市黄埔区经联社理事会成员薪酬考核指导意见》等政策,压实镇街在农村集体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规范农村集体管理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通过支持和鼓励全区农村集体涉股公司围绕实业投资、物业租赁、物业服务、农旅开发、土地开发等开展经营活动,指导协助农村集体多举措增强造血功能,与区内银行建立存款产品优化沟通机制,提升集体资金收益水平,多措并举、多策并施,用实际行动助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整改落实
共10项问题,整改已完成7个、基本完成3个,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严实问题的整改。针对“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会议精神、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只传达学习,未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
强化学以致用,聚焦措施落地。一是强化学习,丰富形式。我局持续强化党的二十大精神、新时代“三农”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通过集中学、自学、座谈学、线上学、考察调研学等方式丰富、加深政治理论学习。局党组召开区级专项巡察情况反馈意见通报会,深入学习区级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精神,研究部署整改措施,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向下一级党组织印发《关于转发<关于对黄埔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专项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及<局主要领导同志在区级专项巡察情况反馈意见通报会上的表态发言>的通知》;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区级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夯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思想基础。二是强化实践,学以致用。我局组织专题会议研究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结合情况,从严从实,切实将政治理论知识应用到具体工作中,推动成果转化,促进“三农”工作全面发展。2022年1月10日,2023年第1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12月20日区委常委会会议精神,要求各科室按照常委会议定事项,对标对表研究落实具体工作措施、节点内容、完成时间,形成工作清单,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有效促进上级要求在具体工作中落实落细落地。我局2022年度共组织党组会29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有关“三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有关乡村振兴工作部署,组织专题讨论,研究提升隆平院士港建设、3大黄埔创新研究院运作、新乡村示范带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产品保产保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等重要工作的具体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切实将上级会议精神转化到实际工作中,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
(二)关于主责主业聚焦不精准问题的整改。针对“履职尽责有缺位,过多依靠外包服务”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
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业务提升。一是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学习和作风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履职尽责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常态化管理机制,我局印发《黄埔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黄埔区“三村”创建提升整改方案》等工作方案,深化文明村(社)创建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全面推进村庄清洁行动。三是我局2023年取消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外包服务,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担当起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等各项工作。
(三)关于涉农工作研究不深入问题的整改。针对“学习上级文件、传达会议精神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如何落实‘三农’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等次数少”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
深入问题研究,防范新型风险。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学以致用”,我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新形势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措施,提升我区农村集体经营管理水平。二是我局结合城市更新工作全面推进需要,起草《关于旧村改造工作中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对旧改项目前期服务商采购流程、项目合作公司选聘、项目公司管理及监督机制、集体资产处置和旧改事项决策机制等进行全链条规范;同时编制《黄埔区城市更新附件集体物业调研分析报告》和玉树、沙步、茅岗、火村、红卫5个社区产业策划方案。三是强化乡村振兴业务学习,我局每月开展一次乡村振兴业务培训,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并研究如何落实到具体工作中。通过业务学习,拓展知识领域,提升工作人员创新意识、业务能力,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担当起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等各项工作。
(四)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针对“各镇街和村社在落实通报、检查、审计后的整改不同程度存在“屡督屡犯”“边改边犯”“改后再犯”问题传导实质性压力不够”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
强化压力传导,提升监管实效。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我局完成《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办法》《广州市黄埔区经联社理事会成员薪酬考核指导意见》修订工作和《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工作。二是开展专项检查。我局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独资公司专项审计、全区农村集体财务专项审计、农村集体债权债务“回头看”专项审计等专项工作。三是建立督导机制。我局与镇街建立“书面督导—现场指导—约谈督促”常态化整改督导机制,印发《黄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督促加快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2022年7月至2023年1月,我局共开展46次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整改现场督导工作和6次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整改约谈工作。四是加强考核力度。我局结合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机制,强化镇街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面的考核力度,压实镇街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我区农村集体“三资”工作水平。五是压实责任追究。我局建立向区纪委监委线索移送机制,加大对“屡督屡犯”“边改边犯”“改后再犯”问题的移送力度,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力度。
(五)关于资金监督履职不同步问题的整改。针对“乡村振兴专项引导资金绩效指标设置不当、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跟踪问效不够”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
健全长效机制,提升资金监管。一是规范乡村振兴专项引导资金绩效指标设置,我局对2022年中预算调整绩效指标进行修改完善,全面、规范设置2023年绩效指标,突出项目核心产出和效益,确保项目资金投入与绩效产出结果相匹配、相适应。二是及时掌握乡村振兴专项引导资金的使用情况,我局于8月17日印发《黄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使用2022年黄埔区乡村振兴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要求各街道每月25日前定期报送项目推进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同时不定期对项目推进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检查。2022年资金执行率达到98%。三是加强对乡村振兴专项引导资金的跟踪问效,我局计划于2023年组织对2022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审计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六)针对“引导资金分配不严谨,分配的长效机制有待完善”的整改。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持续整改)
一是强化对2023年乡村振兴专项引导资金申报的项目统筹,我局提出年度的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于2022年8月26日印发《黄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黄埔区乡村振兴专项引导资金2023年财政预算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各街道提供申报项目的佐证材料,对项目可行性、必要性进行严格把关,按实际需求审核项目、分配资金,并通知各街道将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纳入本单位部门预算向区财政局申请经费。二是根据工作实际,我局及时修订完善工作指引,于2023年1月9日印发《广州市黄埔区乡村振兴专项引导资金使用指引》,进一步强化项目申报,统筹资金分配,优化资金使用流程,细化资金监管职能。
(七)关于项目实施重投入轻管理问题的整改。针对“部分高标准农田重建设轻维护”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
强化制度建设,落实常态管护。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局已于2022年10月14日制定并印发了《黄埔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办法》。2023年2月1日,《黄埔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细则》业经区政府批准印发。通过制度建设,更有效地落实工作责任与工作程序。二是落实管护主体。根据《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的通知》中“项目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相关要求,我局督促长洲街道、长洲社区和黄埔文化(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完成三方管护协议的签订。三是加强日常巡查督导。我局积极开展日常耕地巡查工作,对部分高标准农田内耕地存在“非粮化”或撂荒现象问题,我局在2022年1月20日通过印发《黄埔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撂荒耕地整改工作方案》要求长洲街道对深井社区粤安驾校附近地块、长洲社区中山公前路旁地块进行整改。并在2022年4月14日再次印发《黄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及防止耕地闲置、荒芜的通知》督促长洲街做好相关工作。另外,我局还下发了《黄埔区委农办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生产计划的通知》,要求街道督促村(社)及承包主体发展农业生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长洲街收到相关工作任务和要求后在我局的指导下开展了耕地复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2020年度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深井社区粤安驾校附近地块,该地块面积为24.68亩,主要因村民种植意愿不高且不愿意进行土地流转,导致该地块长时间缺乏管理。我局为此多次下发整改通知要求街道复耕整改,已由街道通过委托方式于2022年10月种植晚稻;2020年度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长洲社区中山公前路旁地块,该地块面积21.79亩,由黄埔文化集团承包统一规划管理。撂荒原因为早稻收割,8-10月属于轮作期,于2022年10月种植晚稻;2020年度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长洲社区长洲文化旅游度假村西侧地块,该地块面积为29.82亩,由黄埔文化集团承包统一规划管理,8-10月属于休耕培肥期,分别于2022年4月、10月各种植一茬番薯。四是我局以本次专项巡查发现问题为契机,举一反三,在后续全区耕地巡查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巡查,强化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及撂荒耕地核查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办,不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完成一单消一单,及时更新,与相关科室信息互通,切实做到防止耕地闲置、荒芜和被破坏。
(八)关于部分项目实施效益差问题的整改。针对“公厕建设工作缺乏前瞻性”的整改。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持续整改)
提升工作预判,紧抓项目实效。一是举一反三,我局在谋划布局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时,进一步加强与区城市更新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职能部门的工作对接,并加强实地调查研究,不断提升工作预判能和科学决策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公厕的督导检查,我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印发《黄埔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厕所建设管护的通知》《黄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关于扎实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方案》等文件,压实镇街对农村公厕的日常管养维护主体责任,指导镇街、村做好公厕常态化管护,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和问题通报。三是我局开展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黄埔区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进行督导检查13次,发出整改督办通知4份,及时跟进问题整改,有效巩固农村公厕清洁卫生,确保公厕正常使用。因征地拆迁、旧村改造拆除的厕所,由街道会同有关单位重新建造或按照厕所的标准补偿。
(九)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针对“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巡查外包服务项目合同没有签名和落款日期”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
开展自查自纠,落实立行立改。一是强化合同管理,我局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巡查外包服务项目合同不规范问题立行立改。二是举一反三,我局立即在全局开展2018年以来合同自查自纠工作,11个科室、单位共自查合同600份,全部合同实现规范化管理。同时加强合同备案管理,落实各科室、单位签订的合同定期报法规科备案,有效促进合同规范化管理。
(十)关于集体资金投资“各干各”问题的整改。针对“各村社的大额征地款、临迁费采取较好保值投资方式研究不充分,指导监督有待加强”的整改。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持续整改)
优化业务指导,提升重点监管。一是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我局主动与金融部门、金融机构、村集体等部门对接,积极探索提升集体资金收益方式。二是我局与区内银行建立存款产品优化沟通机制,提升集体资金收益水平。目前已指导萝岗、何棠下、夏园、玉树等25个社区通过优化存款结构,提升集体资金收益,如萝岗社区通过广州银行办理的7天通知存款,集体资金流动性比定期存款强、收益比活期存款高,调整后的存款利率达到2.15%。三是我局指导农村集体多举措提升集体资金收益,增强造血功能,支持和鼓励农村集体围绕实业投资、物业租赁、物业服务、农旅开发、土地开发等开展经营活动,不断壮大发展集体经济,如指导庙头社区投入集体资金约2500万元购买16间商铺,每年为集体增加收益196.56万元;指导横沙社区使用土地补偿费2400万元与广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项目公司共同开发留用地项目,横沙经联社占80%股权;指导迳下村成立集体公司,通过统一流转村民承包地,并以农旅开发等举措带动村集体收入,每年为村集体增收约151.44万元;全方位推进农村集体“两块地”招商引资工作,截至2022年12月,我局管理的区农村集体“三资”平台以租赁、合作、联营等形式引入集体留用地项目共41宗,涉及土地面积约1616亩,合同总金额约163亿元;连片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项目共1111宗,涉及土地面积约14996亩,合同总金额约15.46亿元,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水平稳步提升、经济效益可持续增长,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留用地(含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建设和农用地规模化经营,提升农村集体优质资源的整合配置能力,实现农村集体产业发展与区域协调发展共赢;解决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通过财政补助、区领导挂点、优化集体存款结构、盘活集体闲置资产、推进农村土地连片流转、加快推进留用地开发、引入优质项目等措施,全面提升经济薄弱经联社收入。2020年至2022年全区61个经联社收入均达100万元,提前高质量完成全市83%经联社于2025年前收入达50万元的目标任务。四是我局推进集体复建物业招商引资工作。针对集体复建物业情况开展调研,进一步梳理未来五年我区农村集体拟入市的复建物业体量,分析市场经济趋势和发展方向,形成《黄埔区城市更新复建物业调研分析报告》及玉树、沙步、茅岗、火村、红卫5个社区产业策划方案,制作集体复建物业招商视频,为下一步集体复建物业招商引资工作夯实基础。持续会同区招商部门做好集体复建物业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协助工作。
三、建立常态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有效解决了一些问题,建立健全了一些制度,完善了一些工作流程,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仍需继续努力、奋斗,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坚决社绝麻痹思想。持续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把巡察反馈问题作为前车之鉴,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杜绝“屡改屡犯”“边改边犯”。二是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效;对需长期坚持的工作,对照问题清单,持续跟踪落实。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推进不力、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三是持续推进制度建设。要不停顺应实际工作的变化,与时俱进,梳理完善现有管理制度,对通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要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要逐一加以改进和完善。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黄埔区纪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020-32217917。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