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4批)的通知》(穗财农〔2021〕29号,详见附件),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4批)100万元转下达给你部门,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预算法、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二、该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请及时对照绩效目标要求,做好绩效目标监控和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4批)的通知.pdf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
2021年5月6日
(联系人:刘成惠;联系电话:82392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