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在法治轨道上积极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全国首个知识产权保险中心、全省首个区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成立全省首个区县级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法治示范街道创建工作获2020年市级督查激励,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保证了区域经济在法治保障下的良好发展 。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中心组集中学法2次,覆盖人次200余人,推动广大领导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印发《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督促各单位开展专题学习,各部门各街镇迅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去年12月以来,区属各单位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专题辅导报告等方式组织专题学习50余次,参与人数2396人。三是结合“宪法宣传周”,在全区部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迅速兴起学习宣传热潮。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区新局面。一是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努力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对标制定《黄埔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二是贯彻落实2021年广州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黄埔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党委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环节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区法治政府工作报告4次。三是根据市统一部署,为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摸脉问诊”,扎实开展法治示范街道创建工作,成功入选2020年市级督查激励名单。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不断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二是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制度,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专题述法,组织全区61个单位(部门)、街镇参加述法活动。三是抓住“关键少数”,压实“一把手”责任,将第一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坚持依法防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二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强对医患、涉企、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矛盾的纠纷化解。三是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灵活运用线上学习形式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包括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践、农村土地林地争议处理、村民资格认定及待遇等工作实务及社会热点问题。四是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普法活动,积极发挥普法宣传的法治保障作用。
(五)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推出营商环境4.0改革方案,从6个方面提出23项改革任务、168条具体措施,着力打造系统化、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高效便利化的“黄埔Smile”营商品牌。二是成立全省首个区县级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举办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启动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通过了《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工作实施细则》。三是作为全省首个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高效承接市级行政权力事项2280项,并积极推动省级、市级权限赋予知识城,均已取得实质进展。率先落地政策兑现“免申即享”,累计发布43个“免申即享”事项清单,兑现金额超5亿元。四是深化承诺制信任审批改革,首次引入责任保险制度,总体审批时限比一般程序压减超四成。五是优化升级工业项目信任筹建3.0,将筹建服务关口前移至用地会阶段,建立重点项目提前进场、供水供电、施工许可、投产验收等环节容缺机制,实现产业项目“引进即筹建、拿地即动工、竣工即投产”,重点项目建设速度比原计划平均提前6个月。
(六)狠抓城市更新,让城市高质量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跑得更快。一是在黄埔区城市更新“1+20”创新政策体系的基础上再作突破,重点围绕传承历史文化、保护古树名木、强化职住平衡、加快首开先建、规范民主决策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二是结合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更新项目全面核查和综合性评估工作,全面梳理我区旧村改造分类处理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旧村改造工作,加快项目审批和复建安置区建设,确保村民早日回迁。三是建立维稳协调联动机制,压实旧村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全力做好涉旧村改造信访维稳隐患化解处置工作。
(七)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印发《加强执法协调监督的实施意见》,建立镇街综合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联络机制,对执法衔接和法制审核衔接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设置半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加强区属行政执法部门和街镇的联合现场执法,强化对街镇案件法制审核的业务指导,确保平稳过渡。二是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印发培训方案、培训计划,对300余名镇街综合执法人员开展8次全员培训,印发《镇街综合执法问答手册》400余册,对497个下放事项逐一制定工作指引。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动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八)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一是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认真贯彻执行《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全年共出具法律意见文书346件,提出法律意见589条,其中发出合法性审查意见书60份,提出法律意见277条。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度,组织编制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三是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行政单位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做好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基本实现全区行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全覆盖,在规划用地、征地拆迁、招商引资、行政审批、重大改革项目方案、重大复杂敏感问题处理等方面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九)规范制发程序,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一是修订完善文件审查和管理制度,印发了《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全区各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翻译工作做出更规范的指引。二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英文翻译工作,已有4个单位对其牵头起草或制定的8份规范性文件进行翻译并对外发布。三是稳步推进《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立法工作,做好《条例》条文起草工作和涉及的国家、省事权把关工作。
(十)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二是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要定期发布指导案例。
(十一)加强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一是建成全省首个区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让群众信访“一扇门进出”,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打响“黄埔之治”品牌效应。二是推出网购式政务服务,上线运行“行政审批全流程阳光查系统”,实行全流程所有环节的全部审批信息,实时实情对当事人公开。三是成立京津穗经开区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合作联盟,在全国首次实现京津穗三地国家级经开区268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四是组织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促进全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业务工作水平。
(十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制定印发《黄埔区社会矛盾问题8+1专项治理总体方案》《黄埔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聚焦9个重点领域,全面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专项行动。二是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三大调解”联动联调体系。全区共建立239个调解组织,其中调委会217个,调解室21个,调解中心1个。三是大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调解中心”建设,首批200名调解员粤港澳调解员入驻。四是搭建“两站七室”纠纷调处平台,加大诉前调解,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五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1年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达到48.51%。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距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尚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二是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还需不断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还需继续改进;三是“数字政府”建设有待完善;四是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各种制度安排需要继续探索完善;五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还需深化,保持区域发展竞争力面临更多考验,与国际通行规则衔接不够紧密。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2022年,我区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推进法治政府高质量发展。
(一)狠抓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少数”,持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当好法治黄埔的建设者、保障者。加强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努力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着力做好依法治区工作部署。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结合黄埔区法治建设实际,印发《法治黄埔建设规划(2021-2025年)》《黄埔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黄埔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三)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行政管理措施,积极推动治安管理、市场监管、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执法工作。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四)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顶层设计和高端资源要素配置能力,打通政策落实的法治保障“最后一公里”。用好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推动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
(五)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民生领域、财政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六)深入推进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优化镇、街道执法机构设置,推动执法权限充分下放,结合广州市法治示范镇街创建工作,做好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
(七)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行政复议办案流程建设,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复议应诉衔接、行政复议听证和调解等办案流程,着力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尤其是城市更新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通过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平台,运用新手段新方法创新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用法治思维推动“三旧”改造和城市更新工作依法开展。
(八)促进知识城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省司法厅沟通,密切跟进立法程序,积极配合省人大对《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推动《条例》颁布实施。全力推动打造知识创新高地、国际人才自由港、湾区创新策源地、开放合作示范区,为中新广州知识城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