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0〕23号
受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经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广州市黄埔区KXC-C1-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联合体至少一名成员须符合全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不少于1年,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须提供验资报告;
(二)竞买申请人须具有在广州市曾开发单个商服(办公)类项目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的开发经验。
三、其他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须承诺,严格按照《关于核发广州市黄埔区KXC-C1-3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开规划资源设〔2020〕11号)开发建设该地块;
(二)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装配式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50%,且须符合国家或省现行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要求;
(三)竞得人须承诺,取得本宗用地后,主要用于建设金融、智慧科技等总部经济项目,并在竞得地块后30日内,与区招商引资部门就入驻企业达成一致。如未按期达成一致,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地块并退还已缴的出让合同价款及相关契税。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5月9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5月9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5月9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0年5月10日至2020年5月20日10时;
(五)资格预审时间:2020年5月10日至2020年5月14日17时;
(六)网上报价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20日10时;
(七)限时竞价时间:2020年5月20日10时。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申请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gzggzy.cn/)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广州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四)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预审;竞买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竞买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八)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行资格审核前置,竞买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并于2020年5月9日12时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网上申请的书面资料。竞买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一致。经审核,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5月1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取得网上报价权限。
(九)网上报价不可撤回。报价和竞价环节也可通过微信绑定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新系统后进行,具体详见土地竞价移动端操作手册。
(十)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支付要求:
受让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出让土地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时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外币竞买保证金则须在受让人缴清地价款后,按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退还或作其它方式处理。
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天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50%的土地出让金,剩余部分于2020年12月10日前缴清,并按规定缴交利息及契税等费用。
受让人支付项目土地出让金时,应当同时向出让人提供金额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15%的银行履约保函。受让人依约按时开工进行项目建设的,可通过更换保函或提交补充保函等方式将银行履约保函的金额调整为原履约保函金额的60%;受让人依约按时完成项目竣工及验收的,可向出让人申请退还履约保函;受让人未依约履行动竣工责任的,出让人将向银行直接要求承兑相应履约保函金额作为违约金。受让人提供的履约保函必须为分行及以上级别四大国有银行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
(十二)建设期限:受让人应在土地交付后3个月内向规划部门报送符合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相关规范的用地规划方案,土地交付后12个月内动工建设,土地交付后36个月内竣工并投入使用。
(十三)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gz.gov.cn)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
七、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汇星路81号A栋5楼
联系人:82112278;联系人:罗小姐
名称: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66号3楼
联系电话:82208656;联系人:陆小姐、卓先生、郭小姐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石小姐、陆小姐,联系电话:(020)28866412、28866078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