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1-14 11: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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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由黄埔区教育局会同黄埔区来穗局共同起草。并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现将公众意见征集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和过程
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3日,在黄埔信息门户网站发布《广州市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及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二、主要意见和处理情况
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我局收到5条反馈意见,具体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 意见反馈人 | 反馈意见 | 是否采纳及理由 |
1 | 崔小姐 | 1、建议取消学生家长年龄积分,或者年龄积分降低一些。2、孩子出生、读书一直在广州黄埔的给予加分或者优先考虑。3、有房产在本区的应该优先安排。 | 第1点不予采纳,理由:“家长年龄积分”是在广州市积分指标,区无权限修改。第2点在《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补充加分指标》中,学籍加分已有体现。第3点在《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中对“合法稳定住所”已有加分,积分入学主要以积分分值分配学位。 |
2 | 刘先生 | 建议保留“在本区连续居住满5年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含由广东省社保局转入广州市的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累计满5年、在本区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的随迁子女。享受统筹安排学位。” | 该意见不予采纳,理由: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21〕24号)已取消“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等内容表述。 |
3 | 吴小姐 | 该征求意见稿符合现在的政策,紧跟时代步伐,为来穗人员子女就读公办小学提供便利。 | 采纳,不涉及文本修改。 |
4 | 李小姐 | 实施细则很详细,考虑很周详,很好! | 采纳,不涉及文本修改。 |
5 | 赖先生 | 支持该实施细则,建议教育局把好事做好。 | 采纳,不涉及文本修改。 |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