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东党〔2012〕15号
各社区、机关各科室: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欧阳伟贤、陈水增同志职务任免意见的通知》(埔组干[2012]92号)和《关于李群来、陈水增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埔组干[2012]91号)精神,经街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欧阳伟贤同志任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穗东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中共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南湾社区委员会委员、书记;
免去:
陈水增同志的中共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南湾社区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工作委员会
2012年8月3日
主题词:干部 职务任免 通知
抄送: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
中共穗东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3日印发(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