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城建党工委《关于罗芳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埔城建党[2012]26号),经研究决定:
罗芳旭同志任广州市黄埔区环境保护局规划建设科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黄晓晖同志任广州市环境监理所黄埔监理二站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罗芳旭同志的广州市黄埔区环境保护局规划建设科科员职务;
黄晓晖同志的广州市环境监理所黄埔监理二站科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