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转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利用环保手段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有关工作的通知》,黄埔区环保局结合散乱污整治,严格审批把关,全力加强环境执法,积极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一是严格审批把关,坚持绿色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刚性约束,杜绝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严格环境准入,助推经济转型升级、优化发展。把环保审批作为加强环保管理的重要抓手,严把环保审批关,本年度未对焦钢铁、水泥、平板玻璃、日用玻璃、陶瓷、化工、 有色、印染、皮革等行业核发或变更排污许可证,在日常工作中将严格把关,对照上述行业的落后产能名录作出许可,避免对其落后产能发放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
二是全面周密部署,深入开展散乱污整治。认真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重点河涌流域“散乱污”场所的通告》,第一阶段共排查出3788家,超过市下达任务数(749家)的406%,其中工业企业574家,占15.2%, 餐饮店1570家,占41.4%,违法排污1295家,占34.2%,无工商执照1174家,占31%。完成整治3786家,整治率99.95%。第二阶段排查“散乱污”场所18115家,完成排查率100%。(其中,工业企业3693家,非工业14462家,共排查出工业企业“散乱污”53家,非工业“散乱污”328家,合计381家)。按照“以关闭取缔为主,整治提升为辅”原则,全面开展“散乱污”整治工作,实现“两断三清”。
三是坚持开拓创新,利用科技手段加强污染源监控。建成全市首个“数字环保+移动执法”监管平台,实现对全区74家水污染源、95家废气污染源的实时在线监测。开展废气污染源解析和走航监测,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实现对污染源的精准打击。
四是坚持严查严惩,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运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开展环境执法,建立环保、公安和区法院参与的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实施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制定《黄埔区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实施网格化管理和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机制,做到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全力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了环境安全执法检查、环境风险源排查、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执法检查、大气重点工业污染源专项执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河涌污染整治、医疗废物检查、饮食服务业污染整治、辐射安全监督执法等一系列执法行动。开展贤江小学周边半径 2公里污染源展开拉网式排查行动,对环境违法行为从快从严查处;受铁一法院委托,对谢权水养殖场依法强制停止生产。今年以来,区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172宗,罚款金额1283.11万元,按日连续处罚1宗,查封扣押69宗,实施限产、停产案件5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起,刑拘6人,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罚款额创历史新高。(黄埔区环保局 污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