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DZGJL-CGZB-2023054
二、项目名称:2023年黄埔公园、东苑公园等17个公园综合维
护管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粤壮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会展南五路1号1201房
被投诉人1: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
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3栋405、406
被投诉人2: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7层
相关供应商:广东泓景科技物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公园西路166号603室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2023年黄埔公园、东苑公园等17个公园综合维护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DZGJL-CGZB-2023054,以下简称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12月4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
1.驳回投诉人对投诉事项1的投诉。
2.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经认定成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对泓景公司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形,本机关将另行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过程中,向主管部门核实相关情况,总计51个工作日,该期间不计入投诉处理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A栋2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020-82378878)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