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时间:2021年 1月21日
二、截止时间:2021年1月25日 16:00
三、项目所在地:广州市黄埔区青年路商业、东园二街、东园三街、夏港街廉政公园、青年公园、原管委会大楼前面、青年路人行天桥等。
四、项目性质:装饰工程业。
五、项目概况:为活跃春节期间文化生活,提升城市整体环境品位,营造团结和谐、奋发进取、绚丽多彩的浓郁氛围,中标单位在夏港街辖内安装灯饰、灯笼。
(一)在青年路商业街、东园二街、东园三街行道树、廉政公园绿化树悬挂LED星星灯饰,共535棵,每棵铺挂树冠80米;在青年路商业街行道树悬挂带光源灯笼,共160棵树,每棵树挂3个Φ250*H400灯笼;在青年路商业街二楼露台外墙安装装饰闪片、LED瀑布灯饰,共560米;用祈福挂绳在青年公园悬挂许愿树一棵;在原管委会大楼前面、花园安装太阳能智LED灯带,共100米。
(二)供应灯饰、灯笼、灯带符合尺寸要求、经久耐用、美观喜庆。
(三)本项目包括采购、安装、拆卸。
(四)中标单位须于2月6日前完成所有场地灯饰、灯笼、灯带等安装工程,采购人需恢复场地时,要求2天内完成清理。
六、最高限价:200000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七、招投标要求
(一)参与投标企业必须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
(二)参与投标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相关网页截屏。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评标办法
街道招投标小组按照“评分标准”(附件)对参投企业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分数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九、其他要求
有意向参与的企业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企业的相关资质及投标文件密封后送到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道办事处,逾期不予接受。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青年路东园三街1号310室。
附件:评分标准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82113225,13929587104)
夏港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21日
附件:
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