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
我分局现对“黄埔区2024年推进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黄埔区2024年推进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项目
二、项目工作目标
协助推进2024年黄埔区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开展黄埔区环保产业现状调研,协助编写《黄埔区产业情况调查报告》(暂定名),在此基础上协助制定《黄埔区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三年行动方案》(暂定名)并根据方案内容配合开展2024年区级产业链相关工作和广州市级产业链相关工作。组织专家对《黄埔区产业情况调查报告》(暂定名)开展技术评估,提交的成果需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
(二)供应商对项目过程中采用、引用和接触到的所有数据、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能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过程中产生的结论、成果进行严格保密,包括阶段性以及最终成果,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供应商应对其人员违反保密要求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四、项目管理要求
(一)供应商须安排固定专业人员进行服务,专业人员需在供应商单位(总公司或分公司均可,下同)缴纳养老保险且具有环境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本项目至少配备专业人员4名(其中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调查和编制人员至少3名),需提供相关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二)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并有序开展黄埔区2024年推进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项目的工作,按时间节点要求提交研究成果。
(三)供应商应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研究成果,编制的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
五、项目依据
(一)《广州市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二)《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建“双链制”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三)《广州市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广州市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3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表)的函》
六、服务时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七、报价要求
(一)以开展“黄埔区2024年推进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项目”的费用为总报价,报价的总报价是唯一的,无须分项报价。
(二)报价均应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监测费、检测费、专家咨询费、专家评审费、会议费等)。
八、最高限价
总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14万元整(含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九、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报价时须提供的资料
(一)报价表或书;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过往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相关的服务方案、拟参与本项目的团队名单等)。
以上文件提交复印件的,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应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外除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函”字样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如供应商没有按照以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十一、服务机构确定方式
(一)采用综合评分标准择优确定服务机构,评分最高者得。具体见《黄埔区2024年推进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项目评分细则》。
(二)评分最高者发成交通知并另行签订合同,未成交者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日上午9:00-12:00。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楼315室。
逾期递交或邮寄递交相应文件,恕不接收。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准确、有效。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十四、项目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楼315室,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82111810。
附件:《黄埔区2024年推进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项目评分细则》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2024年3月22日
附件
黄埔区2024年推进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项目评分细则
(总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