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深化承诺制信任审批改革,进一步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一、出台背景
承诺制信任审批是我区“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改革重要特色品牌之一。2016年初我区已在广州开发区范围内推行信任审批制,率先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审批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6个事项推进实施。
在黄埔区和广州开发区深度融合后,2018年6月14日我区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推出《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承诺制信任审批实施方案》及《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承诺制信任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首批纳入13个部门91项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涵盖商事登记、企业投资建设和市场准营等重点领域。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均出台相应的工作制度或者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承诺制信任审批实施。
2019年2月25日,我区对第一批承诺制信任审批事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作动态调整,发布《承诺制信任审批事项目录(第二批)》。通过评估事项实施情况,对第一批15项事项不再实施承诺制信任审批、4项调整信任审批类型、实施范围,新增9项承诺制信任审批事项。
二、2020年版调整情况
《承诺制信任审批事项目录(2020年)》,在前两批事项基础上,经过动态调整,取消39项事项,对15项事项信任审批类型或实施范围进行调整,新增54项,最终共100项审批事项实行承诺制信任审批。
三、政策亮点
一是涉及事项和部门进一步增多。本轮事项调整后,承诺制信任审批事项总数量在2019年85项事项的基础上增加至100项,涉及区内单位从13个增加至16个。
二是事项覆盖领域进一步扩大。本轮调整中,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多个事项被纳入,承诺制信任审批从工程、企业开办等领域延伸至教育、文化等民生领域。
三是工程项目审批进一步优化。本轮事项调整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多个工程项目审批事项被纳入,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供地审核”“临时用地审批”等,进一步打通工程项目审批难关。
四是线上线下同步进一步规范。前两批承诺制信任审批事项大部分仅限于现场办理,本轮事项调整后,进一步明确纳入承诺制信任审批的事项原则上要求线上线下均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