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调处行政区域边界纠纷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制定《广州市黄埔区调处行政区域边界纠纷应急预案》的目的和必要性
为全面提升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行政区域边界(以下简称边界)纠纷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组织指挥统一、综合协调有力、联动机制有序、决策科学正确、系统保障周密、应急行为高效、部门资源共享、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边界矛盾纠纷应急体系和调处机制,规范边界纠纷争议处理行为,提高处置边界矛盾纠纷能力,最大程度减轻或避免因边界矛盾纠纷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制定依据
(一)《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
(三)《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四)《广东省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若干规定》
(五)《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六)《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七)《广州市调处行政区域边界纠纷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九部分,其中:
(一)总则
说明了编制的目的、编制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二)组织体系
1.确定了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与职责;
2.明确了办公室的相关职能与职责;
3.确定了成员单位职责;
(三)排查分析与事件分级
对边界纠纷隐患排查工作提出要求,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按照边界纠纷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四)应急处置
对信息报告的内容、要求、时间、程序及先期处置和应急响应的启动作了明确规定。
(五)指挥与协调
对Ⅲ级、Ⅳ级边界纠纷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及处置工作出明确规定。
(六)应急结束
对边界纠纷事件稳定后,应急状态的解除程序作出了规定。
(七)后期处置
对边界纠纷应急工作结束后的善后处置、调解原则、信息发布作出了明确规定。
(八)监督管理
对预案宣传、培训、责任和奖惩进行了规定。
(九)附则
说明了预案管理办法和发布实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