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黄埔区)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制造业当家,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全力纾解中小企业困难,稳定和增强企业信心及预期,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广州开发区(黄埔区)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意义、必要性
当前,随着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中小企业面临的生产成本上升、融资难融资贵、创新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
为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全力纾解中小企业困难,稳定和增强企业信心及预期,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广州开发区(黄埔区)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
二、政策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加大金融纾困支持、降低企业用房成本、助力企业抢抓机遇拓展市场、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等四个方面共十条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重点对合作银行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产生的不良贷款给予风险补偿。年度资金补偿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风险分担比例不超过25%,与广州市风险补偿机制联动,将最高风险分担比例提升至75%。
二是建立助企应急资金周转支持机制。对重点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引导合作机构为名单内资金周转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提供短期资金周转过桥服务。对合作机构发放符合条件的周转资金给予年化不超过1.5%的资金成本补贴。
三是组建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组建10亿元规模的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基金,为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股权投资等支持。
四是用足用好货币信贷、贷款贴息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用好用足货币政策直达工具,持续增加贷款投放,落实好续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企业贷款成本(实际支付贷款利息及担保费用)给予10%的补贴,每年最高50万元。
五是适当放宽产业用房分割转让限制。对制造业企业在工业用地上已确权登记,且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对分割登记、转让作明确限制的产业用房,经区政府、管委会同意后,可按幢、层、间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转让。
六是给予优质企业租金补贴。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实际租用办公用房、生产用房租金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七是助力企业寻商机、拓市场、抢订单。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财政资金,对参加国际、国内的专业展销会、大型博览会等重要宣传、推介、展会活动的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实际支出的展位费、租赁费等的50%给予最高30万元补贴。
八是建立应用场景“机会清单”发布机制。常态化梳理智能制造、智慧城市、交通、政务、文旅、教育、医疗等领域有市场需求的应用场景,组织发布应用场景“机会清单”,鼓励中小企业围绕“清单”提供解决方案,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
九是强化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科学实施有序用电,合理安排错峰用电,推动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积极参与虚拟电厂和需求侧响应,保障企业用电需求,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十是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支持企业合法经营,保护企业家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优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全链条服务体系。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持续深化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
三、其他说明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如现行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发生变化,按照最新政策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