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广州开发区营商环境改革局在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指引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扎实推进区内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具体如下:
主动公开全面落实。2020年,广州开发区营商环境改革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领导分工、机构职能、联系方式和工作动态信息,按规定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
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按时规范答复意见,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0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已办结。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标准有序。请示区政府审定的政策性文件,将发文稿、解读材料同步送审、同步发布,严抓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
平台建设更新维护及时。在有关部门指导下,积极做好门户网站内容保障。
监督保障进一步加强。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协调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多样化。2021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提升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交流互动水平。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回应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结合《中共广州开发区工委办公室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营商环境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穗开办〔2019〕4号),我局无行政执法权,故行政执法相关栏目无更新。
二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中共广州开发区工委办公室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营商环境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穗开办〔2019〕4号),我局按规定无需编制权责清单。
广州开发区营商环境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