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务公开办《关于规范编制发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更新编制《黄埔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程序,以及监督和保障机制。按要求定期更新“政务公开”各项栏目。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动态等158条,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年内无制发、废止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依规推进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意见,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办结3件,结转下年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由近及远、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公开是普遍、不公开是例外”“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对全年制作和保存的政务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决落实保密审查,所有公开信息均经过相应领导审核后才挂网公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编制公开黄埔区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优化栏目设置和信息加载,根据目录更新情况,及时更新发布相应内容。将对外办事窗口地址、接访群众窗口电话对外公布,方便群众查阅司法行政工作公开信息,办理相关业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经常指导、帮助、督促业务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内部监督,由局办公室负责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外部监督,通过举报投诉电话,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进行妥善处理。
(六)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严格落实涉及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详细登记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收集相关报道或网页图片资料,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及时查漏补缺,积极履行公开职责,高质量完成了2021年应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但从公开效果看,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针对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下一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当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不断提高对推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重点推进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公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以制度刚性约束督促各公开主体及时公开各自工作中产生的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及时获取司法行政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收取费用。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通过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hp.gov.cn/gzhpsf/gkmlpt/index)进行查看。
附件: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