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针对区内部分“四上”企业存在上报统计资料不及时或不完整等问题,根据《统计法》及《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落实市、区领导关于严格规范统计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的指示精神,区统计局组织执法人员,于4月中下旬对区内6家商贸企业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全体执法人员做到文明、规范、专业有效,执法人员对检查对象进行了统计普法宣传、统计业务指导、卓有成效的沟通,取得了非常积极的效果。经过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接受检查的全部企业认识错误诚恳,改正态度积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区统计局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对6家被检查企业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给予改正。
区统计局 彭彩南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