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普法 对象 | 重点普法内容 | 时间和形式 | 工作目标 | 责任部门 |
1 | 党组成员 | 1、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2、《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3、《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5、《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 每年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 | 增强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引导党员干部带头遵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 局办公室 |
2 | 全体党员干部 | 1、《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选编》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4、《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每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组织专题学习、自学 | 局办公室 | |
3 | 社会大众 | 1、《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1998年7月13日国务院令第247号发布)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的通知》(法〔2004〕240号) | 通过宣传教育,着力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风险意识和辨析能力,培养正确投资理财理念,自觉抵制高息诱惑和非法集资,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发生,维护我区金融和社会稳定。 | 金融稳定处 | |
4 | 社会大众 | 1、《外商投资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中国证监会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0〕29号) 4、《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7号) 5、《知识产权法》 6、《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促进办法》 | 全年定期组织优质社会服务机构针对性地开展金融知识交流和培训。 | 提升企业金融专业素养,帮助企业熟悉证券法要求和股票发行等资本市场规章,利用金融工具提升资本运作和市场竞争水平。 | 金融服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