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广州大峰土石方有限公司 | 穗综埔处字﹝2022﹞第4100001号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2021年12月18日10时30分,广州大峰土石方有限公司在黄埔区瑞祥路进行运输建筑废弃物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6 | 2022/1/20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万科城新里程物业服务中心 | 穗综埔处字﹝2021﹞第0600036号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2021年09月13日 10时30分,广州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万科城新里程物业服务中心在黄埔区联和街万科城新里程生活垃圾分类商业街收集点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管理责任的,未劝阻不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涉案垃圾数量2立方米。 | 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第五十四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仟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37 | 2022/1/21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茅岗腾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穗综埔处字﹝2021﹞第0800179号 | 环境保护管理 | 2021年09月04日 01时12分,广州市茅岗腾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在黄埔区茅岗路茅岗小学对面 进行夜间超时施工(使用混凝土浇灌等不可停)。 |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一条第(九)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 | 2022/1/21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安燃燃气科技有限公司长洲分公司 | 穗综埔处字﹝2021﹞第0600097号 | 燃气管理 | 2021年10月15日 14时45分,广州安燃燃气科技有限公司长洲分公司在黄埔区长洲街金洲大道北路60号附近进行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的。 |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2016年修订)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3 | 2022/1/21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迅义运输有限公司 | 穗综埔处字﹝2021﹞第3700050号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2021年08月25日 09时40分,广州市迅义运输有限公司在黄埔区九佛街凤凰五路粤芯段进行未随车携带《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八条第(五)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2.2 | 2022/1/25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李建书、谢道明 | 穗综埔违建处字〔2021〕第14-037号 | 城乡规划管理 | 当事人李建书、谢道明于2006年在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康南路101号新建厂房,厂房占地面积7830.9996平方米,主体一层,部分二层,钢结构,建筑面积6826.9571平方米,当事人未能提供相关规划报建手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自行拆除一栋主体一层、部分二层厂房的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理。 | 责令自行拆除 | 0 | 2022/1/25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文冲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郑建松 | 穗综埔违建处字〔2021〕第13-006号 | 城乡规划管理 | 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文冲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于1997年在广州市黄埔区大望路14号周边,未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许可,建设了建筑面积约1551平方米的建筑物;郑建松承租大望路14号周边地块作为厂房、仓库使用,并于1998年-2005年期间,未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许可,在原建筑物基础上进行加建、扩建成目前共11栋混合结构的房屋,建基面积约342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800平方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自行拆除上述11栋房屋建筑面积约3800平方米的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理。 | 责令自行拆除 | 0 | 2022/1/25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三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埔处字﹝2021﹞第4100080号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2021年12月16日21时30分,广州三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黄埔区永顺大道进行运输散体物料的车辆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6 | 2022/1/27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