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1月3日-1月11日行政处罚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1-17 11: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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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广州健成建设有限公司 | 穗综埔罚决〔2022〕第0700030号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广州健成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08月09日(其他时段)在九龙大道(次干道)进行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粤AGU299车厢外侧带泥、不整洁,未冲洗干净。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6 | 2023/1/3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 | 穗综埔罚决〔2022〕第0500007号 | 建设工程管理 | 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开始在黄埔区萝岗街启学路以西进行施工单位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建设萝峰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地块5工程,总建筑面积147523.12平方米。工程现状:主体结构已全部封顶,屋面结构施工中;建设单位是广州市裕峰置业有限公司。 |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3.0 | 2023/1/6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大峰土石方有限公司 | 穗综埔罚决〔2022〕第0600022号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10月10日22时10分,在黄埔区东源路检查发现:东源路现场可见已有大量非法倾倒的建筑垃圾,现场发现广州大峰土石方有限公司车辆(粤AGF397)载满了建筑垃圾,停在东源路现场(车辆未熄火),倾倒建筑垃圾一车次12立方米。 |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二十六条,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罚款壹万捌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警告、罚款 | 1.85 | 2023/1/9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中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埔罚决〔2022〕第0700068号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广州中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10时13分(其他时段)在黄埔区创新大道(次干道)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粤AGG116)车轮外侧带泥、不整洁,未冲洗干净行驶。当事人在一年以内再次实施同一性质违法行为,此前已被九佛街于2022年05月0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2 | 2023/1/9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中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埔罚决〔2022〕第0700069号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广州中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01日10时43分(其他时段)在黄埔区富田岗公交站路段(其他区域)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粤AHV200)车厢外侧带泥、不整洁,未冲洗干净行驶。当事人在一年以内再次实施同一性质违法行为,此前已被九佛街于2022年05月0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2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20年修改)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2 | 2023/1/9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江西森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穗综埔罚决〔2022〕第0700051号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江西森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日09时30分,在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道埔心村南方医院建设项目工地存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管理责任,未劝阻员工不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不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共1立方米;执法人员于2022年10月12日09时30分复查,当事人仍未整改,仍未劝阻员工不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不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共1立方米。 | 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仟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0.37 | 2023/1/11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