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5月16日-5月23日行政处罚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5-26 15: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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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广州宏威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埔罚决〔2023〕第0600005号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广州宏威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04月19日9时30分,在大壮揽月广场办公A1及地下室项目工地承运未经批准排放的建筑废弃物,已承运建筑废弃物 2 车次,约 25 立方米。当事人在一年以内第一次实施该性质违法行为。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四)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2 | 2023/5/16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天河冠丰拖车服务队 | 穗综埔罚决〔2023〕第0600006号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广州市天河冠丰拖车服务队于 2023 年 04 月 23 日 10 时 15 分(其他时段),在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广汕公路科景路口公交站前(其他地区)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车牌:粤 AGY791)未密闭装载。当事人在一年以内再次实施同一性质违法行为,此前已被我局于 2023 年 03 月 13 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2 | 2023/5/16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仨合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埔罚决〔2023〕第0600002号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广州仨合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6日20时50分(其他时间)在黄埔区长岭街从埔高速SG06标段广汕公路长平路段(其他地区)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车牌号为粤AGR851)在运输途中造成道路污染。当事人在一年以内第一次实施该违法行为。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九)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29 | 2023/5/18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东中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埔罚决〔2023〕第0600004号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广东中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04月19 日09时30分在黄埔区联和街大壮揽月广场办公A1及地下室项目未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排放建筑废弃物,约25立方米。当事人在一年以内第一次实施该性质违法行为。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拾伍万玖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5.99 | 2023/5/18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长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埔罚决〔2023〕第0600007号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广州市长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04月19 日09时30分在黄埔区联和街大壮揽月广场办公A1及地下室项目未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排放建筑废弃物,约25立方米。当事人在一年以内第一次实施该性质违法行为。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伍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59 | 2023/5/18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市恒通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 穗综埔罚决〔2023〕第0600008号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广州市恒通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 年 04 月 29 日 19 时 20 分(节假日期间),在黄埔区长岭街规划路东向西与萝平路交叉红绿灯路口(其他地区),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粤AFB790)在运输途中未冲洗干净,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当事人在一年以内第一次实施该性质违法行为。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伍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59 | 2023/5/18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州鑫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埔罚决〔2023〕第4100001号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广州鑫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04月11日10时20分(其他时段)在黄埔区开发大道(其他地区)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粤ABW381)不整洁、车厢外侧带泥行驶。当事人在一年以内第一次实施该性质违法行为。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贰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1.29 | 2023/5/22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东骏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穗综埔罚决〔2023〕第4100002号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广东骏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04 月 23 日 23 时 24 分(其他时段)在黄埔区凤湖一路(其他地区)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粤AGK552)不密闭装载。当事人在一年以内再次实施同一性质违法行为,此前已被我局于2022年08月2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2 | 2023/5/23 |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