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集聚人才若干措施(试行)》(穗埔组通〔2021〕26号)、《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组织部 中共广州开发区工委组织部等部门贯彻落实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集聚人才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穗埔组通〔2021〕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申报通知的有关规定,经材料受理、核查等环节,胡明云等3人通过2023年人才(人才配偶)父母商业医疗保险补贴的审核,金额标准按实施细则执行,现需按程序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9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拟发放名单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列举具体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地址及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签署真实姓名、不加盖单位公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如需保密,请明确说明。
监督电话:020-82012112;020-82012696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阳东路东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7楼709室
附件: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才(人才配偶)父母商业医疗保险补贴拟发放名单.docx
广州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