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珠江村东部地块项目的用地需求,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广州市黄埔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珠江村东部地块)》(以下简称《审批表》)。《审批表》已于2023年10月16日经批复同意,现将《审批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二、批准时间:2023年10月16日
三、公告内容
落实规模地块位于黄埔区鱼珠街道蟹山社区,使用区级预支规模0.6031公顷,涉及2个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0.6031公顷,不涉及国土空间规划永久基本农田。
同时将《审批表》中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落实规模地块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前后对比图等内容进行公告(具体详见附件)。
四、公告方式
(一)网上公告: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
(二)张贴公告: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公告栏、黄埔街道办事处公告栏、鱼珠街道办事处公告栏、蟹山社区公告栏。
附件: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3年10月16日